第2章 唯一的伙伴
幸好李晟还算是自我调节能力比较优秀的孩子,虽然不过是十岁都不到的年纪,但是思想和行为都比同龄人要成熟了许多,也许这就是童年的苦难给予他留下的财富吧~
虽然觉得母亲此去也有自己的苦衷,但是心里还是恨自己的母亲的,害得父亲没有了寄托没有了女人,害得自己从小失去了母爱的滋润,心中也许都不懂得何为“爱”,自然也就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不过幸好有“憨儿”这个可爱的玩伴,陪伴着他,阻止他滑向那深不可测的黑暗之中。
母亲最后还是害得最后父亲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寿命剪短,四年以后郁郁寡欢的离开了人世间。但是在有些惆怅的深幽的时候,夜长梦回,李晟竟然也会梦见自己还是一个婴儿,躺在母亲温暖舒适,而且慈爱的怀抱里面甜甜地睡着,梦里更是一个还要甜蜜的梦。
只是每次醒来,李晟都要难为的责备起自己来:“呵呵~我想的太好了吧~那个疯女人都不要我了,我还惦记着她干嘛?!只不过……事到如今,再怪她也无济于事了吧……我的未来,需要用我自己的双脚去走出来!~即使只有我和憨儿,我也能够无比坚强,无比勇敢!~”
怪自己身为一个男子汉,还不够坚强,竟然还会梦到这种让人软弱的东西,竟然还会梦到婴儿的时期,难道是自己退却了么?不行,我要勇敢,我要坚强!~李晟总是这么提醒自己,可是这样的梦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在他的黑夜里,在他深深的脑海里面,就像一个什么印记一样令他难以忘怀。
刚刚开始,李晟还会对这样的自己生出恶意:“难道……我对母亲……还有眷恋?!特么的!我真是恨我自己!恨我投胎到此世,恨那个抛弃我又让我梦到的母亲,还有懦弱无能的父亲!~”
久而久之,李晟也就顺其自然了,毕竟跟自己过不去,吃亏的还是自己没错。选择放下,还是担着这样的执念,是自己的选择,同样也决定了自己的每一天开心还是不开心,李晟觉得,为了成就以后的自己的理想,自己必须多一些开心的日子,少浪费一些时间在无谓的伤春悲秋上面。
午夜梦回,抱着怀里的“小憨”,李晟只觉得百感交集,只觉得眼泪还挂在自己的眼角,但是自己却也要努力去擦干它,因为他李晟不想变成父亲那样窝囊的男人!他一定要证明,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可以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可是要证明给谁看呢……?我也不知道……也许只是为了给自己看吧~”
传说中,雷电是比阳光更加“纯阳”的东西,由天上的雷神和电母掌管,每一年降临到人间界的雷电的数量都是有限的,除非人间真正出现了什么恶人恶事,或者人类自己作恶多端到了某个界限,天帝就会下令让那雷公降下响雷,用来驱逐人间的邪恶,弘扬人间的正气。
传说中,鬼魂怕阳光,因为阳光能够让他们的灵体受到损伤,但他们更加害怕“雷电”,因为雷电能够让他们“魂销魄散”,再也无法入到那六道轮回中。而是化成无数个细小的分子,飘荡在空气中,再也没有继续游荡,抑或是作恶的可能。
而阳光虽然会对鬼魂的“灵体”造成损伤,但不是致命的,阳光和那雷电对于鬼魂的伤害力,对于人类来说,就相当于灼伤和斩首的区别。前者是可以通过治疗或者静养来达到修复的效果的,但是后者就是绝对的没有回复的结果了,如果已经实施了就是怎么也没有办法挽回了。
所以说这雷电是鬼魂最害怕的东西,一到了雷雨天,那些游荡的孤魂野鬼没有一个不是乖乖的躲在自己认为最阴,并且最安全的房间里面度过的,绝不敢贸然踏出房间半步。因为只要一失足,那就是不可挽回的后果了的,没有那个鬼魂能够承受这样的结果。
除非那种修炼成仙的,名为“鬼仙”的东西,他们反倒需要这样的雷电来帮助自己渡过那九劫,不过如果失败了,那也绝对是“魂飞魄散”的结果。所以没有百分之两百的把握,就连“鬼仙”也不会轻易的尝试让自己暴露在打雷下雨的荒野之上的。
那个时候天降的雷霆大概就是为了驱逐妖魔而存在的吧,根据村子里面就连住在距离雷劈处几十公里外的住户都能感觉的到,至少现在,李晟是能感觉的到那股强烈的怒气,今天正好,阴历七月初七,一个不一样的日子,加上外面的电闪雷鸣,他的心中总是有股异样的感觉。
不过这四年多来吃的苦头,在人前受过的白眼,磨练了他宠辱不惊的性格,所以即使惊雷在他眼前劈开,他的眼睛也不会多眨两下。只是因为今天感觉有点异样,所以抱着那土狗“小憨”在怀里,试图让它的心情平静下来。
他脸上的泪痕,总是来了去去了来,他总是静静的在黑夜之中流泪,到了白天,又是那个勤勤恳恳踏实做工的李晟,这村子里都是以武力为重,特别是小孩子从小就培养他们习武,然后六岁,九岁,十二岁,都分别有一次能力的测验,如果能通过测验并且拜得一个好老师,都是家里面需要敲锣打鼓庆祝的事情。
李晟没有家,而和他的“没有家”相称的,是他在六岁和九岁的这两次测验中都是“不及格”,也就是意味着他人生的最后一次“出人头地”的机会就是在两年以后的十二岁了。不过那个时候他能不能打破自己身体的禁忌,突然人品爆发通过那个测验呢?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因为这只狗这么长久以来李晟没有怎么喂过它,它倒是没有消瘦下去,而是反倒比村子里面很多正常人家正常喂养的狗都要大只,而且肌肉健硕,如同经常到健身房锻炼的男人一般,胸肌腹肌样样不少,走出去还是让人感觉非常的不一般的。
不过人们并不会因为这只狗的肌肉怎么样就赞美他,反而只会嘲笑他明明是一只土狗,却长得这么壮硕,真是非常不符合常理,让人嘲笑。它被人嘲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主要是他的主人不争气,人们通常都会说,“狗仗人势”,其实人够不够强势,也决定了狗受欢迎的程度。
如果这只狗的男主人李晟,也能像村子里面七八岁就能被检测出练武天分异常突出的话,他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了。怪就怪他这个“主人”太没有能力了,遭到人家的看不起,所以顺带弄得“憨儿”也变成众人想要痛打的“落水狗”。
“憨儿”是从李晟六岁时候失去父亲的那天晚上时候流浪到他们家来的,那时候李家的门敞开着,李晟那个时候还叫做“李狗剩”,这个名字是他稍微懂事了以后自己给自己改的,这个事情暂且压下不表,继续说说这只狗。
那个时候的土狗只有一丁点大,刚刚脱离了母狗的喂养,一瘸一拐不知怎么的就拐到了李家的门口,也不做声,只是默默看着陷入哀伤中的李晟,还有那个包着他父亲的破草席。直到李晟从沉思中缓过神来,转身抬头,就迎上了这周围唯一的活物的眼睛。
它的眼睛那么明亮,那么天真,还充满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和冲动,也许还有些许的热情;让感觉到万籁俱寂的李狗剩瞬间感到了一丝生机。冥冥中感到,这只狗也许是上天派来陪伴他的也说不定,所以他也就这么收下了这只小土狗,当了自己的小伙伴,并且看着它憨态可掬的样子,给他简单起了个名字,叫做“憨儿”~
对于这样一个伙伴,李晟怎样不感激呢?这是他在漫长的岁月里面,唯一可以与之对话的对象了,那种如同亲人般的感情,没有经历过李晟的苦难的人,恐怕是体会不了的吧。
“话说这天镜山已经在三千多年前被劈的如此光滑如镜了,为什么这老天还要频繁的到这里来霹雷啊?真是想不通……”望着今晚比以往异常的多的雷电,李晟喃喃自语道。
这天镜山就是李晟他们的小村庄所倚靠的这座山,当然了,不是单单的一座主峰,而是群山一样的拔地而起。这天镜山可以说是大有来头呢~而且这天镜山的产生和现在“正道四派之一”的天镜门的由来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的。
没有当年雷电的鬼斧神工,造就的天下奇观“天镜山”,就没有后来听闻而来悟道,修炼的众多修士们,没有众多修士们的扎堆,就不可能引来当时江湖上最负盛名的张五泪的青睐,传说那张五泪自从来到这天镜山修炼,武功和修为都有了有如彩虹增长般的长进。
传说他就是在这天镜山潜心修炼了三十年后,在这山的主峰上成功悟道登仙,成为当时赫赫有名,而且确实也是流传后世的人仙之一,后来,他广招天下武者,还有修士,创立了独一无二的依山而建的门派,名为“天镜门”,和五木门,兴安门,宝莲门并称为这片大陆上的正道四派,守护着大陆上的和平与安宁。
教派已经建立了三千五百多年了,从各地各处,慕名而来的修士以及武者来来去去,有的留下了,入了天镜门,有的则直接被斩杀在这奇美之山“天镜山”的山脚,当然也有在向上攀爬,同时和山上的武者比武的时候被残忍的斩杀的。
不过人们都默认了这样的结果,江湖上因为只要你想要入这“天镜门”,就必须默认这个潜规则:你既然来挑战,产生了任何后果都要由你自己完全来承担。当然了,作为“正道四派“之一,天镜门是不会使出什么卑鄙下流的手段来故意为难上门想要求教的修士和武者的。
只是有的时候有些人实在是不自量力,自取其辱,亦或是误伤的传闻也时有发生的。李晟虽然只是在山脚下,但是每一年听到了这样的传闻也不少了,每年在这山脚下死去的修士就有数百人,更不用说其他原因死去的了。
虽然如此,虔诚的到“天镜山”来朝拜,来求学的修士和武者们还是络绎不绝,赶都赶不走的劲儿,这就说明了“天镜门”的秘传心法,在江湖上还是有着很大的威望还有实际应用的价值的。
毫无例外的,李晟所在的村庄自然也是那时候四处聚拢而来的修士,或者武者们后代的聚集地了,所以村子里的大多数人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很多人的身上都流着强悍的武者的“鲜血”,有着武者天生俱来的胆量以及各自不同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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